本帖最后由 994909778 于 2014-2-11 01:45 编辑
固原公路管理分局的各位领导:
我和我父亲驾车于1月24日晚在福银高速公路三营段发生一起羊与车相撞事故,造成车辆严重损毁。当晚我们就找固原交警八大队值班领导去事故现场调查取证。第二日上午(1月25日)找到固原公路管理局,无人上班。下午找到高速路政大队协商解决,无果。第三日上午(1月26日)去公路管理局路政科再次协商,无果。第四日早上(1月27日早)在我同学的母亲(固原公路管理分局工作人员)的协调下,强科长同意赔偿50%。经过慎重考虑,我们不太能够接受这个结果。第五日(1月28日)我们再次前往公路管理局协商,强科长说他找领导在协商一下,下午电话告知结果。下午告知还是只赔偿50%。
由于自己入世不深,涉世尚浅,年轻气盛,当时得知赔偿结果不变时,一时冲动,就在过年期间,发了一篇帖子在宁夏清风行政论坛上。2月7日早上(假期后上班第一天),去高速路政,李队长前去巡查,不在。下午去公路管理局,强科长陪局长去巡查,不在。
今天(2月10日)又去公路管理局协商,没有想到听到各位领导说,我的帖子给他们的工作带来了很多不好的影响,而且严重影响到了他们的正常工作和固原公路管理分局的声誉。我在这里深表歉意,希望各位叔叔能够原谅我——一个吉林大学在校学生。在社会这个大熔炉里面还没有得到真正的锻炼,不知道生活的道路上的各种艰辛与荆棘。
经过这一次的经历,以及各位叔叔给我的为人和处事经验,我会认真总结这次的经验和教训,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上不要犯同样的错误。就像宋局长说的:“这也是对你一次很好的教育。”是啊!这确实是一次刻骨铭心的教育,让我受益匪浅。都是因为我年轻,草率,做事欠考虑。本以为可以发帖可以促进尽快处理这件事情。没有想到会给各位固原交通管理局的领导,叔叔们带来这么多的伤害。给固原公路管理局这个大单位,带来这么多负面的影响。
我在此诚挚的说一声——对不起了。希望各位领导,叔叔能够谅解,给我一个改正错误的机会。
2014年2月10日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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